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2008年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
枣庄考区报名简章
一、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的宗旨是:弘扬我国优秀民族音乐文化、促进我国民族管弦乐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激发青少年学习演奏中国民族乐器的热情,提高我国广大青少年的全面素质。
二、考级专业:二胡、琵琶、古筝、唢呐、竹笛、笙、中阮、大阮、柳琴、扬琴、三弦、打击乐、高胡、板胡、葫芦丝、巴乌。
三、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 8月10日
四、枣庄报名地点:枣庄市民族管弦乐学会(文化西路市艺术剧院)
先锋琴行(文化路四十一中对面)
电话:3255298 13361133078 联系人:程铭
枣庄敦煌琴行(枣庄日报社对面)电话:3186555 联系人:孙峄扬
滕州报名地点:滕州爱乐琴行(滕州实验小学西侧)
电话:3979182 13396371077 联系人:崔长勇
滕州华彩琴行 电话:5510377 5165398 联系人:梁景涛
薛城报名地点:薛城—弦琴行(沿河公园南首)电话:4491666 联系人:王元明
五、报名手续:(1)领取和填写报名表。(2)交上填写好的报名表,贴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四张,交报免费、考务费后,办理准考证。考务费标准:一级40元;二级50元;三级60元;四级70元;五级80元;六级90元;七级100元;八级110元;九级:120元;十级130元。报名费20元。证书工本费20元。(不合格考生退还证书费。)
六、考级内容及要求:(1)考生每次只可报考其中一级。(2)琵琶、古筝、唢呐、扬琴、唢呐、竹笛、中阮、大阮、柳琴、笙、高胡、三弦、打击乐,每级均考两首乐曲,其中规定乐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考生必须从本学会选编的自选乐曲中选择其中一首作为自选乐曲参加考试。二胡专业的考试要求,请参阅已出版的《二胡考级曲集》里面的“说明”。(3)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柳琴、笙、三弦、唢呐、竹笛、中阮、大阮、打击乐的考级曲目,都以出版的《曲国民乐》报第九期。(4)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唢呐、笛子专业可用一人伴奏,其它乐器不用伴奏,(5)五级以上必须背谱演奏。
七、考评专家根据考生的现场演奏,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种成绩,凡获得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成绩者,均视为合格,予以通过,发给考生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发证书,退还证书工本费。学会对获优秀、良好成绩的考生,将发给红色优秀、良好等级证书。本学会对教学有功,其学生参加本考级突出成绩者,将推荐评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并将在《中国民乐》网站上登名表彰。
八、考试时间、地点:2008年8月16日—— 8月17日 地点:枣庄市市中区实验小学、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九、考试结果将在考试后的第三天在报名处公布,或登陆枣庄八音音乐网站(www.bayin123.com)查询。
十、注意事项:(1)请考生和家长在征得指导教师的意见后,根据考生的实际程度,报考相应的级别。报名之后,不得改变,不予退款。(2)考生和家长的填写报名表时,要注意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完全由本人负责。(3)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要凭本人准考证入场,无本人准考证者,不参加考试。(4)合格证书和考试评语,一律由考生或家长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领时间:2008年9月中旬,(5)有问题请找本考级办事处工作人员咨询。(6)考生和家长参加考试时所乘车辆,携带器物,请本人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由本人负责。(7)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山东考区工作委员会。
山东考区工作委员会电话:0531-86050993(办公室)
枣庄考级办事处电话;3255298 13361133078
联系人:程 铭——13361133078
崔长勇——13396371077
姚宏伟——1356116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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